日前,在怀柔法院汤河口法庭法官王明泉与派出所、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联合调解下,18名外来务工人员当场拿回了被拖欠的工资。这场持续数月的欠薪纠纷,在琉璃庙镇综治中心调解室里画上了句号。
当天上午,18名务工人员来到综治中心。他们均来自外地,在辖区一处建筑工地务工。项目因长期停工,施工方拖欠工资,工友们多次协商无果,集体前来求助。综治中心接到诉求后,立即启动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,联系汤河口法庭、派出所、司法所组成联合调解组。法官王明泉赶到现场。
调解刚开始,双方就发生了激烈争执。务工人员认为,他们在工地等待多日,应当拿到相应的补偿;施工方则表示,第三方公司应当实际支付工资,但目前第三方仅支付了前期部分工资,已支付的部分可以向务工人员分发,对于全部误工费,自己无力全额支付。现场一度有些失控。王明泉站起来说:“今天大家坐在这里,是为了解决问题。先把账算清楚,再说责任的事。”
他让双方各自拿出记录。务工人员递上考勤记录和手写的工时单,施工方拿出施工日志和工资核算表。经了解,用工方和务工人员均认可备工期间应当发放工资,但用工方仅记录了部分备工期间的考勤情况,后续未再记录,务工人员手中的记录也多为单方记载。王明泉把材料摊在桌上,逐人逐项核对,但双方均无法提供完整、经共同确认的考勤和工资依据。
核对过程中,争议不少。务工人员内部对前期工资如何分配意见不一,有人提出自己为工友垫付过交通费、生活费、住宿费,应当先分得这部分费用;也有人认为自己来得早、待的时间长,应该拿到更多工资。但由于用工方未完整记录备工期间考勤,务工人员手中的记录也未经双方共同确认,究竟谁来得早、谁待得久、各自待了多少天,均无法准确核实。施工方则表示,第三方支付的部分前期工资已用于他处,无法分配给务工人员。
见法官逐项核对、释法说理,施工方人员的态度逐渐缓和,坦言确有资金困难。对此,王明泉当场明确,第三方已支付的这笔前期工资,因缺乏完整、经双方确认的考勤记录,无法精确区分每名务工人员应得的具体数额。在这种情况下,平均分配是相对公平、可操作的处理办法;对于不足部分,施工方应将相当于第三方已支付部分前期工资的款项重新筹集到位,以保障务工人员权益。双方均表示理解。
在明确分配方案后,王明泉向施工方负责人释明了相关法律规定,告知其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理由拖欠农民工工资,拖欠行为不仅违法,还可能影响征信。同时,他也提醒务工人员要依法理性表达诉求。王明泉表示,资金困难可以理解,但工资必须优先解决,要求施工方拿出可行方案。
经过长达六个小时的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签订调解协议。随后,双方共同向汤河口法庭申请司法确认,法庭依法出具司法确认文书。施工方人员当场打电话筹集资金,将现金带到现场,逐一发放到务工人员手中。
“钱到手了,来京务工有收获。”一名务工人员拿着现金高兴地说。
这起涉及18人的集体欠薪纠纷,在多方联动下,以当场支付画上句号。对汤河口法庭的法官来说,这样的场景并不陌生。基层矛盾看似琐碎,却关系群众切身利益。一次成功的联动调解,既解决了纠纷,也让群众感受到了法治的实效。